泸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招聘办案秘书要求
为进一步增强办案辅助力量,提升仲裁案件的审理效率和质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处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仲裁事务部办案秘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及招聘数量
岗位描述:办案秘书在仲裁员的指导下履行审查仲裁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协助仲裁员进行调解、记录、草拟法律文书,并完成仲裁员交办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招聘数量:2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自愿从事仲裁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5、能够胜任岗位要求,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熟练掌握办公软件WORD及EXCEL基本操作;
7、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的人员优先;
8、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拟聘职位的其他情形的。
三、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聘期:聘用制办案秘书合同期为一年(含试用期2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并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830--3119761或18181880020
联 系 人:刘黎
二0一六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