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97年1月8日,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设立的常设仲裁机构,致力于独立、公正地解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泸州仲裁委员会第六届由郭真明任主任,赵林春、温水源、张伟任副主任,周明洁任秘书长等成员组成。秘书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内设综合部、仲裁事务部、研究培训部等部门,并下设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仲裁院、泸州金融仲裁院、泸州民营企业仲裁调解中心、泸州旅游纠纷仲裁中心等派出机构。
泸州仲裁委员会秉持“专家仲裁”理念,聘请了来自法律、金融、房地产、建筑工程、知识产权等多个专业领域的资深专家和实务人士担任仲裁员,构建起高素质、专业化的仲裁人才队伍。自成立以来,累计受理案件超过8000件,争议标的额达数百亿元,多项业务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近年来,本会持续推进智慧仲裁建设,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强化与法院及其他部门的协作联动,不断提升仲裁公信力和服务质量,为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仲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