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暨仲裁办案大厅
室内贴片全彩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比
选
文
件
招标比选人:泸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日 期: 2019年12月25日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邀请........................................ 3
第二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5
第三章 技术要求........................................ 6
第四章 评分标准........................................ 9
第一章 比选邀请
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拟对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15号一单元101号泸州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暨仲裁办案大厅装修工程中的室内贴片全彩LED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积极参与本项目,通过比较、选择的方式确定中选人。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拟定本比选文件,现将相关事项告之如下:
一、比选项目名称:泸州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暨仲裁办案大厅室内贴片全彩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二、比选项目编号:2019-3
三、比选项目情况:
(一)项目共1个包。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技术要求;
(二)供货期限:不超过20天;
(三)预算金额:15万元;
(四)报价构成:比选申请人在报价中所报的总价,均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五)项目简介:泸州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暨仲裁办案大厅建筑面积677.56平方米,现需聘请1家专业科技公司安装两个服务柜台区的四块贴片全彩LED显示屏。
四、比选原则
(一)组成比选组对提交材料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以得分最高确定成交对象。
(二)经单位批准后,双方约定时间签订正式合同。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获取比选文件
(一)本比选邀请文件于2019年12月25日至2019年12月30日在泸州仲裁委员会官网(www.lzzcwyh.com)公示,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于公示期届满前,自行到泸州仲裁委员会秘书领取比选文件;
(二)获取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联系人:邓静,联系电话:18181880017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0年 1月2日18:00;
(二)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30号4楼泸州仲裁委员会;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泸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30号四层
联系人:邓静,联系电话:18181880017
泸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19年12月25日
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一)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二)公司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
(三)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方案、服务期限、费用、费用支付方式等资料;
(四)提供行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五)受邀公司法人如不能亲自参加谈判,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六)与本次比选有关的其他资料。
注意:以上材料均需真实有效,否则可能会造成取消中选资格的后果。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都由参与比选供应商负责。所有材料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封装,封装袋密封处需加盖骑缝公章。上述材料需提供装订成册的正副本各1份。
第三章 产品清单及技术要求
(一)产品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具体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室内贴片全彩LED显示屏 |
详见技术参数 |
平方米 |
8.5 |
2 |
发送卡 |
详见技术参数 |
张 |
1 |
3 |
接收卡 |
详见技术参数 |
张 |
15 |
4 |
不锈钢装饰 |
详见技术参数 |
项 |
1 |
5 |
钢结构 |
详见技术参数 |
平方米 |
9 |
6 |
辅材 |
详见技术参数 |
项 |
1 |
7 |
集成费用 |
详见技术参数 |
项 |
1 |
8 |
室内贴片全彩LED显示屏 |
详见技术参数 |
平方米 |
2.65 |
9 |
发送卡 |
详见技术参数 |
张 |
1 |
10 |
接收卡 |
详见技术参数 |
张 |
10 |
11 |
不锈钢装饰 |
详见技术参数 |
项 |
1 |
12 |
钢结构 |
详见技术参数 |
平方米 |
3 |
13 |
辅材 |
详见技术参数 |
项 |
1 |
14 |
集成费用 |
详见技术参数 |
项 |
1 |
15 |
室内贴片全彩LED显示屏 |
详见技术参数 |
平方米 |
6.6 |
16 |
发送卡 |
详见技术参数 |
张 |
1 |
17 |
接收卡 |
详见技术参数 |
张 |
35 |
18 |
不锈钢装饰 |
详见技术参数 |
项 |
1 |
19 |
钢结构 |
详见技术参数 |
平方米 |
6.6 |
20 |
辅材 |
详见技术参数 |
项 |
1 |
21 |
集成费用 |
详见技术参数 |
项 |
1 |
22 |
室内贴片全彩LED显示屏 |
详见技术参数 |
平方米 |
6.6 |
23 |
发送卡 |
详见技术参数 |
张 |
1 |
24 |
接收卡 |
详见技术参数 |
张 |
35 |
25 |
不锈钢装饰 |
详见技术参数 |
项 |
1 |
26 |
钢结构 |
详见技术参数 |
平方米 |
6.6 |
27 |
辅材 |
详见技术参数 |
项 |
1 |
28 |
集成费用 |
详见技术参数 |
项 |
1 |
(二)技术参数
第四章 比选标准
序号 |
评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报价30% |
3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比选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比选申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比选报价)×价格权值 |
|
2 |
技术34% |
34分 |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得34分;招标参数带★号参数一项不满足扣5分,不带★号参数一项不满足扣2分;此项34分扣完为止。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3 |
履约能力18% |
18分 |
1、所投室内贴片全彩LED显示屏制造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壹级或以上等级资质提供得7分,不提供不得分。 2、所投室内贴片全彩LED显示屏制造商必须是LED显示屏研发、生产制造一体化厂商,不接受委托贴牌OEM等厂家设备,(经营范围包含LED显示屏生产),且通过ISO9001、ISO14001、GJB9001B-2009体系认证提供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3、所投室内贴片全彩LED显示屏具有视频图像稳定性监测与控制功能,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提供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 |
提供加盖厂家鲜章证明材料 |
3 |
售后服务16% |
16分 |
1、根据比选申请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含培训计划、服务电话设置、响应时间等等)进行综合评分,评为优的得6分,评为良的得3分,评为一般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2、比选申请人的施工售后服务团队具有40人以上的得5分,20-40人的得3分,10-19人的得2分,10人以下的得1分。(须提供2019年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比选申请人是高新技术企业,具有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计算机软硬件售后服务通过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认证得5分,差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提供证明材料)。 |
提供证明材料加盖鲜章 |
6 |
比选响应文件的规范性2% |
2分 |
比选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的得2分,每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
注:评分标准表格中所有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否则将自行承担可能不予被认定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