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材料

当事人立案请提供以下材料:
材料顺序 【每套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整理】
(一)仲裁申请书;
(二)载有仲裁条款的合同或仲裁协议;
(三)当事人身份证明文件:
1.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被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五)证据材料及证据清单;
(六)立案依据;
(七)《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票据开票基本信息表、当事人银行结算账户确认书;
(八)送达地址确认书;
(九)提出保全的,需提交保全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材料份数:一位被申请人,简易程序一式三份,普通程序一式五份,每增加一位被申请人,材料增加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