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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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立案请提供以下材料: 材料顺序 【每套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整理】 (一)仲裁申请书; (二)载有仲裁条款的合同或仲裁协议; (三)当事人身份证明文件: 1.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被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五)证据材料及证据清单; (六)立案依据; (七)《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票据开票基本信息表、当事人银行结算账户确认书; (八)送达地址确认书; (九)提出保全的,需提交保全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材料份数:一位被申请人,简易程序一式三份,普通程序一式五份,每增加一位被申请人,材料增加一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