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办法

缴费须知

一、当事人申请仲裁须按规定缴纳仲裁案件受理费和仲裁案件处理费。
二、当事人凭立案时出具的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收费通知单缴费。
三、当事人缴纳仲裁费有下列三种付费方式可供选择:
      1
、直接缴付现金;
      2
、通过POS机划账

3、通过银行转帐;
四、本会转账收取仲裁费账号如下:
          收款人:泸州市财政局
          帐   号:230434210902490292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
五、当事人预缴仲裁费后,由财务室出具“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缴款书”发票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