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整理装订及数字化外包服务项目采购公示
泸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关于档案整理装订及数字化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公示
泸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为进一步规范仲裁案件档案装订工作,确保案件档案材料的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全面提升档案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决定开展泸州仲裁委员会档案整理装订及数字化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工作。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积极参与本项目,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现将有关事项告之如下: 一、比选项目 档案整理装订及数字化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
预算金额:¥ 44800 元(大写:肆万肆仟捌佰元整) 三、项目简介 进一步规范泸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仲裁案件档案装订工作,确保案件档案材料的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全面提升档案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泸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通过比选方式,开展仲裁案件档案整理装订及数字化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工作。按照“审核严格、分类准确、排列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的原则,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泸州仲裁委员会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参与本采购项目。按要求对仲裁案件档案进行分类、编码、扫描、图像处理、数据的上传备份、装订、运输等服务。 采购方提供相关设备和地点,不足部分应由供应商自行提供,以保障档案装订及数字化工作需求。所安排的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责任心强、认真仔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档案管理系统软件、扫描设备、装订设备等,政治历史和社会关系清楚,无犯罪记录。 四、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具备省级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资质(资质类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 五、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需密封) (一)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供应商所持省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资质(资质类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 (四)承诺函(见比选文件附件一); (五)供应商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六)报价表(见比选文件附件二); (七)佐证评分的资料(需对照评分表逐一按顺序提供); (八)工作人员需具有从事档案工作经验1年以上,提供工作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无犯罪记录承诺;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注意:以上材料均需真实有效,否则可能会造成取消中选资格的后果,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与比选供应商负责。所有材料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封装,封装袋密封处需加盖骑缝公章。 六、获取比选文件 本次比选邀请文件于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3日在泸州仲裁委员会官网(www.lzzcwyh.com)公示,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于公示期届满前,至泸州仲裁委员会获取比选文件。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17:00; (二)地点:泸州市江阳区康成路1段15号1单元101号泸州仲裁委员会;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曹雨晴 联系电话:0830-3198624,18881501283
泸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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